第一章 总则 |
| 第一条 |
本会中文名称中国自动化学会(以下简称本会)成立于1961年11月27日,英文译名为“CHINESE ASSOCIATION
OF AUTOMATION”简称“CAA”。 |
| 第二条 |
本会是全国自动化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结成依法登记成立,具有学术性、公益性的法人社会团体,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(以下简称中国科协)的组成部分,是发展我国自动化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。 |
| 第三条 |
本会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;提倡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,认真执行“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,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”和“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”的方针,充分发扬民主,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,弘扬“尊重知识,尊重人才”的风尚,倡导献身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的精神,团结广大的自动化科技工作者,为发展我国自动化科学技术,为促进出成果、出人才,为加速实现我国四个现代化作出贡献,为会员和自动化科技工作者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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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四条 |
本会业务主管单位——中国科学技术协会,社团登记管理机关——国家民政部。 |
| 第五条 |
本会的办公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一号,邮政编码:100080 |